湘潭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
1 | 潭卫公罚〔2023〕0024号 | 湘潭市经开区奥升游泳中心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为 | 2023.11.21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
2 | 潭卫医罚〔2023〕0024号 | 湘潭民康医院未按规定告知替代医疗方案等案 | 1.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粟文兵小针刀松解术的替代医疗方案;2.造成患者粟文兵三级戊等医疗事故 | 2023.11.24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 | 警告,罚款人民币12000元整 | |
填报单位:湘潭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 填报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