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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岳塘健美口腔门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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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04508243030417D152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刘建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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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
4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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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地址 |
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人社局侧门1、2号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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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医疗机构类别 |
口腔门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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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 疗 科 目 |
口腔科/医学影像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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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 |
牙椅4张 |
接诊时间 |
08:30-17:30 |
联 系 电 话 |
0731-55573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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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其他:室内、电梯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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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00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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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5年4月28日起,至2026年4月27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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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湘·潭医广【2025】第0428-00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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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