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市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定于9月23日(星期二)上午进行,请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湘潭县:湘潭市湘潭县卫生健康局( 湘潭县易俗河镇牡丹路9号)一楼110室,联系人:廖婷 18975259763
湘乡市:湘潭市湘乡市卫生健康局(湘乡市望春门街道务门前街67号)一楼,联系人:张英 13975279175
雨湖区:湘潭市雨湖区卫生健康局(雨湖区白石公园旁鸡公嘴2号)三楼会议室,联系人:周晓英 13873237535
请各位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本次体检。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并携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体检纪律(见附件2)。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增加吸毒项目毛发检测和测青霉素过敏试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在生理期或妊娠期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工作人员申请注明。在体检环节,妊娠期考生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分娩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体检完成并合格后,再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公示可与同批次考生一并进行。
6.体检费自理,约600元,具体费用以医院实际结算为准,
医院按实收取。
7.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
附件:1.湘潭市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2. 体检纪律要求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17日
附件1
湘潭市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
体检人员名单
|
报考单位 |
岗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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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茶恩寺镇卫生院 |
01 |
胡珂妍 |
20250906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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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石潭镇中心卫生院 |
02 |
袁肇阳 |
20250906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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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青山桥镇中心卫生院 |
03 |
肖彪 |
20250906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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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花石镇中心卫生院龙口分院 |
04 |
朱侨依 |
20250906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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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云湖桥镇卫生院 |
05 |
左文都 |
202509060110 |
|
湘潭县杨嘉桥镇卫生院 |
06 |
聂宇骏 |
20250906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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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射埠镇中心卫生院 |
09 |
肖郁 |
2025090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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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河口镇卫生院 |
10 |
熊烜灵 |
20250906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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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江镇卫生院 |
11 |
陈国锋 |
20250906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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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郊乡卫生院 |
12 |
王祥钟 |
20250906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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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岭镇中心卫生院 |
13 |
申艺 |
202509060134 |
附件2
体检纪律要求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引进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统一行动。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工作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体检对象对当场能做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和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7.家长、亲友等无关人员不得随从前往体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