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乡瑞康精神病医院创建二级精神病医院执业登记审批前的公示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wsjk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5-20 14:35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受理了湘乡瑞康精神病医院创建二级精神病医院的执业登记申请。现将该医疗机构创建二级精神病医院拟执业登记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名    称:湘乡瑞康精神病医院

  类    别:精神病专科医院

  级    别:二级

  地  址:湘潭市湘乡市经济开发区红仑大道509号14栋

  床  位(牙  椅):99张(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门诊)/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经营性质:营利性

  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5月20日至5月26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委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本单位印章。来信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受理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电话:58555227,市纪委驻委纪检组,电话:58555268。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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